根据《印发<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及<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考核规定>》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我局编外人员空缺情况与工作需要,拟开展非后勤保障类编外(租赁)人员招录工作。 一、职位名称及数量 我局本次拟招录租赁岗位合同工2名(含五级岗位1名、四级岗位1名),自聘管理辅助岗1名。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且同时满足《2024年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编外(租赁)人员招录职位表》设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德行端正,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4.租赁岗位合同工和局机关自聘管理辅助岗合同工均要求男性45周岁(含)以下、女性40周岁(含)以下。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1.租赁岗位合同工四级岗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技术等级。 2.租赁岗位合同工五级岗位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技术等级。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工技术等级2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历。 3.局机关自聘管理辅助岗合同工要求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三、报名方式 (一)租赁岗位 在番禺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租赁岗位合同工入库管理系统中开展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二)编外岗位入库 1.机考入库: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进入“单位招考”栏,找到《广州市番禺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储备人员资格考试通告》点击进入编外政务辅助、执法辅助岗位报名系统(https://b.pyrc.com.cn/jlbnet/2021bwrk/wsxt/admin_login.asp),进入番禺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储备库报名界面后,点击“报考注册”,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通过系统资格初审后,预约机考时间,预约成功后在指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60分或以上均为合格,考生进入番禺区编外人员储备库,考试成绩不计入面试。 2.免机考入库: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找到《广州市番禺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储备人员资格考试通告》点击进入编外专业技能岗位报名系统(https://b.pyrc.com.cn/jlbnet/2021bwzj/wsxt/admin_login.asp),进入番禺区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储备库专业技术技能岗位报名界面后,点击“报考注册”,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提交后经系统初审直接进入番禺区编外人员储备库。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2024年9月13日前完成入库工作,同时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报名者须按照有关的要求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相关资料,填写或提交的资料失实的,取消录取或聘用资格。 四、工作安排 (一)查库 我局本次招考工作,按照与招录岗位数3:1的比例,在番禺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储备库中查库筛选考生进入面试环节,我局查库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开始,有意向报考的考生,请在我局查库开始前,完成考试入库工作。 (二)面试 1.面试时间: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安排,另行提前通知考生。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技能、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三)录取 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按招录实际人数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将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办理录取入职手续。机考笔试成绩不纳入最终成绩。 五、人员待遇 (一)租赁岗位合同工在租赁期内享受《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岗位合同工管理办法》和《关于调整<番禺区机关和事业单位租赁合同工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规定的待遇。 (二)局自聘管理辅助岗合同工在聘用期内待遇按番禺区财政局科室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录工作的解释权 本次招录工作由番禺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39300219、39300220。 附件:2024年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编外(租赁)人员招录职位表
原标题: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租赁)工作人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yrc.com.cn/py/info/read_175802.html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24年9月3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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