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洁作业车驾驶员30名,主要从事环卫保洁车辆驾驶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一、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年龄限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三)驾驶员应持有C1以上驾照(大型车辆驾驶员应持有B2、A1、A2驾照),具有1年以上驾驶经验,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四)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无药物成瘾,具有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二、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一)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六天(六工一休),有夜班; (三)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 (四)享有五险一金、年度体检、节日慰问、工会慰问、带薪年休假等。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到我单位人事部门报名; (二)面试:资料审核通过的电话通知面试; (三)体检:应聘人员面试通过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或医院建议复查的,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体检合格结论或放弃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正式录用资格。 四、招聘方式和时间 (一)招聘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二)报名地点:广州市海珠区万寿北街38号;联系人:阳小姐;联系方式:020-89115244;报名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五、注意事项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及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即时解除合同; (三)未尽事宜按我中心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 2024年9月20日 原始标题: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管理监督检查中心关于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保洁作业车驾驶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9877820.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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