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工作需要,乐昌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会计人员1名,欢迎广大有志于消防事业者踊跃报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会计1人 三、招聘岗位要求
四、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犯罪记录; 6.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五、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面议。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依法为入职者办理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提交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7日; 2.提交资料:(1)个人简历;(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证件(财务岗位所需)等相关证件扫描件;(3)其他能够体现自身特长的佐证资料;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需提交资料打包发送到乐昌市消防救援大队邮箱(邮箱地址:lcxfjyz119@163.com,联系电话:点击查看),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截止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核。 报名人员经我大队初核符合条件的,我大队将通过回复邮件的形式通知参加考核; (三)具体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个人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四)政审和体检。 1.考察。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2.体检。通过面试后需在乐昌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后并提交体检报告。 (五)试用期和录用。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彻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者应始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招聘公告由乐昌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乐昌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23日 原标题:乐昌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会计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echang.gov.cn/zwgk/rszk/content/post_2625502.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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