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2023年08月02日讯:为提升我县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打造便民、规范、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制外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县行政服务中心编制外人员4人。工作内容为通过市“一门式一网式”等业务系统,登记受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对纳入的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统一的接件登记、办件流转等通办服务;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办事咨询、指引、帮办等服务。 二、招聘对象资格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2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五官、体型 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沟通能力强,熟悉计算机的操作。 5.符合行政单位政审要求,能够服从工作岗位调动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直系血亲有被判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6日至8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免交报名费。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姓名命名形式发送至邮箱:wyxzfwzx88@163.com。 (三)报名材料 1.《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 2.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户口簿; 4.学历、学位证书,如有提升学历的还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 5.如现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6.有关证明材料(对照附件2,提供相关资料): (1)有相关工作经验(详见附件2)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如无法出具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对应工资发放流水; (2)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荣誉的需提供荣誉证书。 四、资格审查 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wengyuan.gov.cn)进行公布。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聘形式及办法 (一)量化测评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量化测评指标进行评分和排名(量化测评标准见附件2)。将相关工作经验、户籍情况、学历层次、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荣誉情况等四项作为测评标准,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综合打分,分数相同的,按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提交资料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名顺序。量化测评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40%。 (二)面试 面试对象比例为1:5(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量化测评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因评分相同造成并列的,则按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占综合成绩6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按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的综合成绩=量化测评得分×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后2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优先聘用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的时间顺序靠前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县行政服务中心将组织人员对其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wengyua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九、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翁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县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0751-2821888;监督电话:县人社局事业人事股0751-2860879。 点击查看>>> 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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