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  北京  天津  山东  河北  湖北  广东  江苏  福建  四川  云南  陕西  甘肃  宁夏  辽宁  内蒙古
 上海  重庆  山西  河南  湖南  广西  浙江  江西  贵州  海南  安徽  新疆  青海  吉林  黑龙江

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

天天成公微信公众号:gzzk2012

天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
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首页 河源 紫金县 查看内容

2024年河源紫金县义容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公告

2024-6-25 16:4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根据《紫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紫府〔2020〕47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紫金县义容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紫金县义容镇 ...
  根据《紫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紫府〔2020〕47号),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紫金县义容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紫金县义容镇人民政府圩镇管理辅助类工作人员1名和司机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能够适应早上和夜间圩镇管理工作。

  2.年龄:40周岁以下(以公告当天日期计算)。

  3.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应聘司机需要具备一定的驾驶技术,有三年以上驾龄。

  5.紫金县户籍

  三、招聘程序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27日(9:00-12:00;15: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紫金县义容镇人民政府2024年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报名登记表有电子相片彩色打印的,可只提供1张相片)。

  3.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

  5.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报名地点:紫金县义容镇人民政府3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四)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经审核,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五)报名咨询电话:0762-710697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应聘岗位特点的适应性。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按招聘岗位,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应提交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紫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和资格复审发现有问题不宜聘用的,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按县财政有关编外人员的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按《紫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未尽事宜,由紫金县义容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紫金县义容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xls

  义容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原标题:紫金县义容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ijin.gov.cn/zw/tzgg/content/post_610837.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最新评论

事业单位微信公众号

论坛|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广东事业单位招聘网

GMT+8, 2024-6-25 16:54 , Processed in 0.05143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