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岗位职责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非在职),法律类专业优先(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报考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大类、学科参考目录)》);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速录能力; 6.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4年9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公告日为截止时间确定); 7.聘用后须承诺在连平县人民法院服务至少满3年。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根据上级主管机关有关文件规定确定薪酬及保障待遇,结合地方实际,入职转正后年薪酬预算保障为6.4万元左右(含社保、公积金等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按转正后月薪酬80%计发工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fyzgk4323554@163.com。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拟定2024年9月26日至2024年10月11日,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视报名情况可作时间延长)。 2.报名资料 (1)个人简历(《连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上有列明格式,需提交word版及签名扫描件); (2)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以上资料均要求为PDF格式。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蓝底彩色照片(电子版)。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者需提前填写《连平县人民法院2024年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见附件;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以及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上传至报名邮箱(fyzgk4323554@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以网上报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待入围面试时考生须持上述报名资料原件进行审核。 (二)确定考试人选 连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确定考试人选,并通知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预留联系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预审,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占30%、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占30%、面试占40%。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待定。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②笔试内容:笔试试题采取委托具有人事考试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和阅卷。考卷按照“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基本知识”考核模式命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③成绩公布:笔试按百分制计,60分以上为及格,笔试不及格者,不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的考生名单(如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则按实际人数进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入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和面试名单)。成绩将统一公布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2)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分看打和听打)、面试的考试规则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及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保留12个月,此期间如有审判辅助人员因辞职、考核不合格被辞退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我院可结合工作需要并根据双方意愿,按总成绩高低依次按程序进行递补录用。三项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递补。总成绩将统一公布于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情况,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由我院统一组织考生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由我院组织考察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修养、个人征信及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的,在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或放弃聘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首次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以上的,可续签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聘用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我院不负责保管或者委托保管人事档案。 (四)报考人员应保证报名表上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请在报名前认真阅读本公告。本公告有关及未尽事宜,由连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4323554)。 连平县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6日 原始标题:连平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lianping.gov.cn/zwgk/zfdt/tzgg/content/post_623750.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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