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光明区委宣传部2024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18:00(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2.报名资料 (1)《光明区委宣传部2024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word版本及扫描件PDF格式各一份(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表内附个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excel版本(附件3); (3)本人身份证扫描件PDF格式(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5)学历、学位验证PDF格式(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6)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PDF格式(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5); (8)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在规定时间内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xcbbgs@szgm.gov.cn,报名材料请按顺序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编号+姓名+岗位名称”。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926,联系人:麦小姐。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光明区委宣传部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初审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予通知。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4.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5.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6.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形式开展,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通过笔试合格线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该岗位最终拟录用对象的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光明区委宣传部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人选。 八、递补 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相应岗位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办理入职 确定为聘用的人选,安排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公告由光明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1.光明区委宣传部2024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 5.任职回避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 2024年9月19日 原始标题: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4年9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561902.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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