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12日下午6: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可编辑电子版、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电子认证); (5)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3); (6)任职回避承诺书扫描件(表内手写签名并按手印,附件4); (7)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8)《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可编辑excel版(附件5)。 3.注意事项:《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公开招聘一般专干报名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名材料必须手写签名。 4.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gmyb@shenzhen.gov.cn,压缩包文件名为“姓名+手机号码+岗位编号”;报名资料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时间截止后投递的资料不予受理; (2)报名咨询: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0755-27408992,杨小姐;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有权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的最高年龄、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本公告发布前一天; 5.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而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评深圳医保有关知识内容,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不足1:3比例的,则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录取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上进行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进入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公示环节的考生如出现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不合格,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及考察、体检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视具体情况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职位表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 2024年10月8日 原始标题: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光明分局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584987.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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