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补充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大鹏新区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6名、编外特聘岗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国内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研究生(非在职)。 报考者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在2024年10月31日前通过普通高等教育(非在职)取得相应研究生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可以报考,具体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执行。 二、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计划引进博士研究生6名、编外特聘岗7名(硕士研究生),岗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1)、《深圳市大鹏新区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编外特聘岗岗位表》(附件2)。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选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4日9:00至2024年10月30日17:3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其中, 博士研究岗:报名材料发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详见岗位表,邮件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电话”的格式命名。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word版和签字扫描件一并提交;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以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学历的,需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5)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工作合同、工作证明、社保缴纳清单等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身份(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员相关证明材料; (7)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8)证明本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编外特聘岗: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dpxqzpbstp2024.htirc.cn)注册并提交报名。考生在岗位尚未确认提交且报名时间未截止的情况下,可修改报考信息,提交报名后不可修改报考信息,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确认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1)考试确认 考试确认时间:11月5日9:00至11月7日17:30 考试确认安排不再通过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考生须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确认参加考试,未进行系统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后。 已完成考试确认的考生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进行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不开通准考证打印通道。 (二)考试 1.博士研究生岗 (1)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前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7:30,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出现材料不齐且不能在审核结束前补齐的、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资格审核结果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获得业务考核资格,由招聘单位根据业务考核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按岗位拟聘人数1:5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不足1:5的,全部入围面试环节。业务考核具体时间等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通过邮箱发放面试通知书。 (2)面试 招聘单位结合工作需要,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开展,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2.编外特聘岗 (1)笔试。测试内容为通识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其中招商专员岗、统计分析岗、工程管理岗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加考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5),笔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其中:一般岗位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加考专业科目岗位笔试成绩满分120分,其中《通识类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占100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20分。 (3)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 笔试结束完成阅卷后公布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在笔试结束的7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发布。 (4)面试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公告要求进行审核,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出现材料不齐且不能在审核结束前补齐的、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资格审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审核合格、入围面试环节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开展,具体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不得列为体检人选。 (5)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考官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根据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博士研究生岗报考人员体检工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编外特聘岗报考人员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实施。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考察,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的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岗位匹配度以及聘用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有关福利待遇 1.博士研究生岗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与岗位对应的薪酬等福利待遇; 2.编外特聘岗获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大鹏新区编外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须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年龄、党员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至2024年10月31日。 3.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以及办理聘用手续等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选聘组织方无关。 5.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6.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s://www.dpxq.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7.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工作日内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附件1、2)。咨询时间为:10月24日至10月30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1.深圳市大鹏新区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表 2.深圳市大鹏新区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编外特聘岗岗位表 3.深圳市大鹏新区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5.深圳市大鹏新区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编外特聘岗岗位专业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4年10月22日 原始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2024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编外特聘岗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dpxq.gov.cn/xxgk/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1654279.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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