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镇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人员7名。现将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沙溪镇公办中学食堂管理人员2名; 2.沙溪镇公办小学食堂管理人员5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 4.男女不限,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计算至2024年9月30日止。即1979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岗位情况与任职要求: 具体详见《沙溪镇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人员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2:00。 3.报名地点:沙溪镇中心小学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沙溪镇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人员报名表》(请自行下载附件填写); (2)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4)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高级餐饮服务),如暂不能提供,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 (5)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保证明和工作证明; (6)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以上资料到指定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二)面试 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后,综合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行筛选,按1:3的比例确定并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沙溪镇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成绩和入围体检名单。 (三)体检 应聘人员经面试确定为体检人选后,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四)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沙溪镇政府网站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可依次替补。 四、聘用 应聘人员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聘用。 五、咨询事项 本公告由沙溪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0760-87798470 沙溪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4年10月24日 原始标题:沙溪镇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食堂管理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zs.gov.cn/shxz/rsxx/content/post_2455930.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GMT+8, 2024-10-25 17:45 , Processed in 0.04675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