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酬 招聘职位、条件及薪金标准等详见《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仅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依次排序后整理报送至以下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新四路7号城乡融合促进中心2楼205室。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7-8622166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报名所需材料: (1)《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需附照片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3)其他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需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社保缴费记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盖章)。 如有以下资料需一并提交:职业资格证、文章发表等学习成果或工作成果佐证材料。 报名人员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如需对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核实,请考生配合我单位进行原件核对。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8.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审查 促进中心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综合考量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未收到通知的即无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形式开展,具体开始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告。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个人综合能力、文书写作等方面为主。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二)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逻辑思维水平、专业知识等内容。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在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面试成绩。 (三)考试确认:考生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考前确认,如经确认后无故缺考笔试或面试,取消考试资格。 (四)总成绩及体检人选:总成绩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笔试、面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先行垫付,入职后报销,若因考生方面原因需进行体检项目复查,其复查费用由考生自行支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其他 (一)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职位不开考。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失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四)本次招聘最终成绩保留6个月,其间如本次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由促进中心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03345。 附件1: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 2024年11月6日 原始标题:佛山市南海区城乡融合促进中心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nanhai.gov.cn/fsnhq/zwgk/zdgk/rsxx/ryzl/content/post_6180006.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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