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和等级
(一)医疗类共14人 1.精神科主治医师1人,从事临床精神科诊疗工作。 岗位等级:卫生专业技术岗十级。 2.精神科医师(本科)3人,从事临床精神科诊疗工作。 岗位等级:卫生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3.精神科医师(硕士)7人,从事临床精神科诊疗工作。 岗位等级:卫生专业技术岗十一级。 4.神经内科医师2人,从事临床神经内科诊疗工作。 岗位等级:卫生专业技术岗十一级。 5.神经电生理医师1人,从事神经电生理诊查工作。 岗位等级:卫生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二)护理类共7人 1.精神科护士(硕士)1人,从事精神科护理工作。岗位等级:卫生专业技术岗十一级。 2.精神科护士(本科)6人,从事精神科护理工作。岗位等级:卫生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三)技师类共3人 1.临床药师1人,从事临床药学相关工作。岗位等级:卫生专业技术岗十一级。 2.影像技师1人,从事影像技术操作工作。岗位等级:卫生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3.康复治疗师1人,从事康复科康复治疗工作。岗位等级:卫生专业技术岗十二级。 (四)科研类共1人 1.科研助理1人,从事科研相关工作及生物样本库相关工作。岗位等级:卫生专业技术岗十一级。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精神科主治医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精神医学(B1003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A10020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具有中级医师职称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精神卫生专业);具有精神科或内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精神科医师(本科)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临床医学(B100301),精神医学(B100305),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精神卫生专业);具有精神科或内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精神科临床医师工作满4年(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精神科医师(硕士)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A100205),临床医学(A1002),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精神卫生专业);具有精神科或内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精神科临床医师工作满1年(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4.神经内科医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神经病学(A100204),神经病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222),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神经内科专业);具有神经内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神经内科临床医师工作满1年(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5.神经电生理医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临床医学(B100301),医学影像医学(B100303),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具有内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在三级医院从事神经电生理医师工作满4年(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6.精神科护士(硕士)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护理学(A100209),护理硕士(专业硕士)(A100228),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具有护师职称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从事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护理工作满2年(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7.精神科护士(本科)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护理学(B100501),助产学(B100502),本科学历;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具有护师职称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从事三级精神专科医院临床护理工作满5年(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8.临床药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药学硕士(专业硕士)(A100707),药理学(A100706),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具有药师职称证书。在三级医院从事临床药学工作满2年(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9.影像技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医学影像技术(B100403),智能影像工程(B100413),本科学历;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具有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师)职称证书。在三级医院从事影像技术工作满3年(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10.康复治疗师岗位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康复治疗学(B100405),康复物理治疗(B100409),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具有康复医学治疗技术初级(师)职称证书。在三级医院从事康复治疗工作满3年(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11.科研助理 (1)专业和学历学位要求:化学工程(A081701),生物工程(A083601),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2)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3)其他要求:具有医学研究专业研究实习员职称证书。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科研相关工作及生物样本库相关工作满2年。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报考者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11月28日-12月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fsdsrenshike@163.com 医院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南路102号 联系人:许老师、欧老师 联系电话:0757-83131126 (三)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合格的将另行通知时间进行材料原件现场审核。 材料格式要求:彩色PDF扫描件(每一种证件扫描一个文档),并按相关证件类型命名文件名(例:张三身份证)。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视为不合格材料,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报名要求及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及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后续将在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上公布,并通知考试对象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实际技能操作考核三部分,具体如下: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需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上公布,并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使用统一试题,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根据面试从高到低的成绩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下一轮考核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按参加面试人数确定考核对象。 3.实际技能操作考核:考核考生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操作能力等,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估,实操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考核入选人员。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将分批次安排,为期2-4周。考核时间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将在实操考核全部结束后15个工作日在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官网上公布。 4.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笔试40%、面试30%、实际操作技能考核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2024年11月18日 原始标题: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佛山市精神卫生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hrss.foshan.gov.cn/zwgk/jgsydwzl/content/post_6187406.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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