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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招聘治安联防队员13人公告

2025-1-2 19:5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原作者: 来源:惠州市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

摘要: 吉隆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治安联防队员公告 因我镇工作需要,根据《惠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规范惠东县乡镇治安联防队员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 ...

吉隆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治安联防队员公告

 

因我镇工作需要,根据《惠东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实施意见》《规范惠东县乡镇治安联防队员管理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13名治安联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治安联防队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13名政府治安联防队员,人员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主要协助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做好治安巡防工作、查处整治、政策宣传、台账整理、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在18至35周岁以内(1989年12月23日至2006年12月23日期间出生),男性;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矫正视力5.0以上;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吉隆镇政府治安联防队员相关标准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8:30-12:00,14:00-17:30;
 
2.报名地点:吉隆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3.报名所需证件和材料:
 
(1)公开招聘治安联防队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
 
(2)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专科以上还需提供学信证明);
 
(3)个人彩色免冠一寸证件照2张;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记录;
 
(6)退役证(退役军人提供);
 
(7)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报名所需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二)资格审核
 
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测、面试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5%+体能测试×10%+面试成绩×45%。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笔、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或体测单项不达标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60分。试题从惠州市公安局辅警考试系统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详见附件2)。其中,退役军人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吉隆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体能测试
 
(1)笔试合格者将按照成绩高低排序,以报考岗位招录人数1:2的比例进入体测环节,如未达到应招比例人数,则以成绩合格的人数进入体测环节。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吉隆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体测项目为纵跳摸高和1000米跑,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不再进行后续项目测评。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由参试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体能测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
 
(1)体测达标者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2)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吉隆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面试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招聘单位。
 
最终按笔试、体测、面试总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均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从违法犯罪记录、个人征信、文化程度、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涉黄赌毒等方面进行,同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对象须签订《考生个人承诺书》。未按要求进行考察的,视为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吉隆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聘用。
 
(七)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拟聘人员放弃聘用、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并按照本公告有关规定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或在招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吉隆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752-811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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